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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8年度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
2017-12-06 11:11     (点击次数:)

各有关单位:        

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科〔2017151)要求,现就我校2018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和评审事项通知如下:    

一、项目类别    

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,含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。    

1.重大项目。重大项目旨在研究解决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,申报重大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。

2.重点项目(含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)。重点项目旨在提升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科研能力,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,选题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。重点项目的立项向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教师倾斜。    

二、申报要求    

1.重大项目

(1)基础研究项目应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、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,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。    

(2)应用研究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组织“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”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”等重大课题攻关。立足推进我省“十三五”科技工作,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、加快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、促进科技金融结合、推动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、网络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,体现协同攻关,注重吸收各有关党委、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。

(3)申报的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复。        

3.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;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。    

4.申请者没有在研的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,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(含本人申报的项目)的申请。除重大项目、平台项目和委托项目外,作为主持人累计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3项(含3项)以上的,原则上不得再申请省教育厅科研项目。    

5.在研的国家级项目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负责人(含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)此次不得申请主持。

三、资助额度及研究周期    

1.重大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,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。    

2.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,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,成果为研究报告的,研究周期不超过一年。无特殊情况,一律不得延期。项目研究周期从201811日起算。    

四、指标分配    

我校申报指标分配如下:    

重大项目指标分配:商学院:2项,公法学院:1项,马克思学院:1项,外国语学院:1项,艺术学院:1项,管工学院:1项,体育部:1项,其他单位:1项。    

重点项目指标分配:商学院:10项,公法学院:5项,马克思学院:5项,外国语学院:5项,艺术学院:5项,管工学院:4项,体育部:3项,其他单位:3项。    

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指标:安徽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研究中心8项;安徽省公司治理与运营研究中心8项。    

各类项目均须在申报限额内申报。    

五、申报评审安排    

1.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,按照公开、公正、竞争和择优立项的原则,对申请者资格、项目研究内容及创新性等问题进行严格审核,确保项目设计科学、合理、可行,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。    

2.请各位申报的老师下载最新版的申报书(附件1),填写时注意学科代码请按照附件2中的学科代码表填写,填写到三级学科代码。    

3.1215AM1100,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交送科研处439,申报材料包括: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、申报书电子版、各单位申报推荐表(附件3),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。各单位申报推荐表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。    

4.学校评审、公示无异议后,向省教育厅推荐我校2018年度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。    

请各单位与申报人员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节点完成申报事宜。    

联系人:方琳,联系电话:2311264,邮箱:ashleyfang@163.com    

科研处    

2017125    

附件【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.doc】已下载72
附件【学科代码.xls】已下载33
附件【高校评审推荐2018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.xls】已下载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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